根據豫設協〔2017〕15號文,考慮時間緊,對申報材料要求補充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項目、巖土工程項目
1、申報表;
2、完整的報告書;
3、竣工驗收證明;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項目應提供查新證明。
二、建筑工程項目、住宅與住宅小區項目、建筑工程標準設計項目、人防工程項目、建筑結構專業項目、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項目、抗震防災專業項目、綠色建筑工程設計項目
1、申報表;
2、圖紙;
3、實景照片或渲染圖。
三、市政公用工程項目、園林和景觀工程設計項目、水系統工程項目
1、申報表;
2、項目簡介,內容要求300—500字。
四、建筑電氣工程專業項目
1、申報表;
2、圖紙(應按整體方案申報)。
其他項目按照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文件通知申報細則準備材料,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電子版一份,經各地市同業協會統一報至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