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對于建筑、設計行業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一年,相關頂層設計文件層出不窮,建筑師負責制、全過程咨詢、招投標管理、資質管理、行政審批改革這些擲地有聲的政策會為行業未來帶來哪些影響呢?又為企業今后戰略布局提供了哪些方向導航呢?這里,小編提供了最值得我們勘察設計行業關注、詳細研讀的七大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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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建筑師負責制,聚焦責權利,民用建筑項目先行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 [2017] 19號)提及在民用建筑項目中,由建筑師主導作用,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目前由地方省市上報住建部后同意開展試點工作、地方政府部門已明確正式出臺試點文件的地域有上海自貿區(2015年先在自貿保稅區試點,去年擴大到自貿區)、廣西自治區、福建廈門自貿區、遼寧自貿區大連片區;在實際建筑項目中已經運用或正在運用“建筑師負責制”的地區還包括深圳前海、珠海橫琴、成都高新區;而江蘇、浙江等省市在建筑業改革和發展的相關政策文件中均提及要推行建筑師負責制。
在試點地區政策文件中,廣西南寧市的試點實施意見稿涉及簡政(按告知承諾辦施工招標手續、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施工許可)、取費(負責建筑師和設計單位的管理費(不含設計費)取費參照代建項目管理費收取,一般不超過項目投資的2%)、權責(權利和責任應在由建設、設計單位及建筑師三方共同簽署設計合同(或補充協議)中單獨作為一個章節予以明確)。
2017年12月11日,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進建筑師負責制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建市設函[2017]62號),在構建建筑師負責制組織模式部分,指出了建筑師負責制的定義,明確了服務內容與責任(承擔相應法定責任和合同義務,建筑師承擔設計文件審查責任;因設計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設計企業承擔賠償責任,并有權向簽章的建筑師進行追償;不能免除總承包商、分包商、供應商和指定服務商的法律責任和合同義務)、權利(合同中明確建筑師的權力)、取費(合同中明確約定并及時支付,或者采用“人工時”的計價模式取費,服務收費應納入工程概算)、保險制度(建筑師負責制職業責任保險,企業、團隊與個人保險相互補充機制)、政府管理制度(備案制或承諾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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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8省40家企業領航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 [2017] 19號)在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中提出了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文件中突出政府引導,同時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積極踐行。
2017年1月17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項目管理咨詢服務的指導意見》(蘇建建管[2016] 730號)工作目標:全面整合前期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理等各階段,引導建設單位將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委托給一家企業。在重點任務部分強調:項目(國資主導項目先導)、招標(項目立項后即可進行招投標)、從業要求(企業有相應工程監理、前期咨詢、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一項或多項資質;項目咨詢經理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資格并在項目管理咨詢企業注冊。)、取費(可各環節疊加取費)。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發布了《關于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 101號),選擇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四川8省(市)和40家企業開展為期兩年的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工作,廣西作為非試點省份也出臺了實施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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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企業資信評價替資質管理
2017年11月6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2017年第9號令](下簡稱《辦法》),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新《辦法》。為內涵豐富的《辦法》劃重點:個人加蓋章(首提成果文件上加蓋咨詢工程師(投資)本人執業專用章)、政府機構管理轄屬劃分(工程設計、造價、監理等從咨詢業務范圍中去除,厘清發改委、住建部管理范圍)、質量(工程咨詢單位對咨詢質量負總責,實行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負責制,咨詢工程師加蓋執業專用章)、從業要求、資信評價代替資質管理(發改委設立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工程咨詢單位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再有具體的人數要求;工程咨詢業務從原來的31個調整到了21個,未再提資質要求;發改委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后,突出行業自律性的資信評價,只分為甲、乙等級,不作為市場準入強制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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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完善招投標制度
2017年1月24日《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住建部第33號令)規定新版《辦法》自2017年5月1日開始施行新《辦法》。推成出新的點有:招投標(增加設計團隊招標;免招標范圍擴大;鼓勵設計總包;增加聯合體投標)、評標(評標人中含有專家數量要求;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部門監管(取消了招標資料備案以及審核的規定),其內容共38條,針對我國建筑設計招標投標問題,對繁榮建筑設計創作、創造良好市場環境大有裨益。
2017年7月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了有關是否取消招標代理資格的座談會,在“放管服”大背景下,招標代理資質或將被取消。
就在近兩個月,山東、天津、湖南相繼開展工程招投標試點,核心內容是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上,建設單位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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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除制度絆腳石,推進工程總承包
2016年,住建部再次頒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明確表示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2017年0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文)提出要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政府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進度、成本等方面的責任。
進入2017年后,國家在消除制度障礙方面明顯力度加大、步伐加快,截止11月,中央、地方共有83項相關政策已出臺:建辦市[2017]46號文《關于工程總承包項目和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施工許可辦理進行了明確;9月住建部《建設項目總投資費用項目組成》、《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組成》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組成中包含有工程總承包管理費。此外,北京、廣州、湖南、江西、深圳、福建等省市紛紛出臺工程總承包地方實施指導意見。12月,浙江出臺《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規定了費用項目組成、計算方法(包括了項目清單計價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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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資質資格管理,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體制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在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部分,提出優化資質資格管理。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點》也提出,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完善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制度(修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明確其權責)。
在企業資質管理方面,取消、簡化了一些:2017年4月住建部發文《關于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城[2017]27號)中提出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9月《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取消了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10月國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刪除了"環評單位資質"條款,取消了資格證書審查制度的要求;取消竣工環保驗收行政許可,將竣工驗收主體調整為建設單位。2017年6月,住建部《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建市施函[2017]32號),在企業資信能力部分,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簡化資質要求。
在注冊建造師等個人職業資格管理方面:2017年,住建部、人社部加大了對職業資格證書的監管和審批,出臺新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8月住建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取消執業印章;要求所有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負責都必為注冊建造師;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明確一、二級建造師承接項目規模。人保部、各地方省份著重打擊掛靠現象:甘肅省住建廳一次性撤銷482名二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和285名人員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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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進行時,行政審批智能化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在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部分,提出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效率。
江蘇省開展電子證書試點:2017年7月《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在江蘇省內開展從業人員有關證書電子化試點的復函》(建辦人函[2017]470號)批準了江蘇省率先試行行業從業人員考核合格證書電子化試點;9月江蘇發文規定從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證書,包括:“現場管理人員”、“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合格證書。
浙江省“施工圖聯合審查”“竣工測驗合一”改革: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修改《浙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法規,增加了“施工圖聯合審查”“竣工測驗合一”改革的相關內容;同月,湖南省政府也發文推進全省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建立多審合一、多圖聯審制度。實現了建設項目電子圖紙可靠存儲、數據共享。
作者|前沿君,來自上海攀成德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本文由微信公眾號【勘察設計前沿】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