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國土、測繪、人防和消防等部門聯合制定發布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編號:DB33/T1152-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規,浙江省在全國率先統一建筑工程項目報批全過程的規劃容積率核算、房產測量和工程量核算的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同時,還統一了竣工階段的規劃、綠地、用地、消防、人防和地下管線的測量內容和技術要求,為全面推進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奠定了基礎。
關于發布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的通知
建設發〔2018〕136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人防辦、公安消防支隊、測繪與地理信息局、杭州市房管局:
為全面推進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根據省建設廳等十一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建〔2017〕10號)的要求,由浙江省測繪質量監督檢驗站、杭州市勘測設計研究院和杭州市房地產測繪公司等單位主編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已通過審查、公示,現批準為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DB33/T1152-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1日后出讓(或者劃撥)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建筑工程項目按該標準執行。
附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浙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
浙江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