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和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雙試點”城市,廣州市近日發布了《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比國務院120個工作日的目標還減少了25%;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最快22個工作日就可完成審批。
作為國家和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雙試點”城市,廣州市近日發布了《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比國務院120個工作日的目標還減少了25%;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最快22個工作日就可完成審批。
廣州工程審批如何“加速”? 《實施方案》包括了行政審批與技術審查相分離等10個方面的33項改革措施,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全覆蓋改革。 《實施方案》包括了政府投資類與社會投資類兩大類工程建設項目的制度改革,審批時間均有效縮短。 政府組織或購買服務的技術審查時間也做了進一步精簡,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控制在15個工作日以內,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技術審查按需開展,時間控制在25個工作日以內。僅質量安全監督登記和施工許可合并辦理一項,就由過去的14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大幅壓縮64.3%。 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簡化結果 審批時間 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到竣工驗收,審批評審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比國務院要求的“120個工作日”,還壓縮了30個工作日。 審批創新 政府投資項目大部分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地鐵工程、高速公路等,這些工程的特點是涉及面廣,設計的不穩定因素多,涉及的部門也很多。此前,從發改委的立項,到規劃報建,再到審查,基本上是以一種“串聯”式的審批方式,往往方案很難穩定。 通過“聯合評審”,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專業技術優勢。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的“聯合評審”能盡快穩定政府投資項目方案、批復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聯合驗收等措施,強化事關質量、安全和造價的技術審查和驗收;審批程序從“串聯”變成“并聯”,加快工程審批進度。 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簡化結果 審批時間 社會投資類的一般項目審批時間進一步壓縮,行政審批時間控制在22至50個工作日。其中,中小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控制在38個工作日以內,不帶方案出讓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控制在28個工作日以內,帶方案出讓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更是22個工作日就能完成。 審批創新 社會投資類項目推行的“帶方案出讓”制度,是指對工程項目分類辦理規劃審批。對于規劃明確的產業區塊范圍內“帶方案出讓”的工業項目,取消設計方案審查環節,可直接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時間壓縮為2個工作日。 此外,不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產業區塊范圍內的工業項目,設計方案審批時間壓縮為2個工作日。 一般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時間壓縮為10個工作日(含征詢意見時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批時間壓縮為4個工作日。
簡化重要產業項目施工許可手續 《實施方案》通過合并報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辦理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等措施。將目前從立項到竣工驗收的28個主要審批事項精簡、整合為15個主要審批事項。 《實施方案》還簡化施工許可手續。盡量壓減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工程質量安全的工程審批申報材料。取消施工合同備案、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用設計單位出具的方案穩定承諾說明(須加蓋注冊建筑師專用章)或施工圖技術審查意見先行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各項稅費、保險、工資賬戶等資料以建設單位承諾函形式先行辦理,實施事中事后監督檢查。 簡化IAB(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NEM(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項目、重點產業園區、特色小鎮等開發區域施工許可手續。在區域用地和規劃穩定、環境影響評價已完成,滿足質量安全監督必要條件的前提下,即可辦理施工許可。 合并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與施工許可。全面推進信息化管理,將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整合納入施工許可辦理事項中,一次申報,同步審核。
(本文摘編自廣州日報;如有侵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