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在“三庫一平臺”開展建筑業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粵建許函〔2018〕1742號)。
在住建部發布的2018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
依托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強企業資質動態監管,適時開展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符合資質標準的動態核查,強化市場出清管理。
在此背景下,已有多個省份出臺具體文件開展資質動態核查行動,建筑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步入常態化。如2018年8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通知》,對注冊地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勘察企業、設計企業、施工企業、監理企業、造價咨詢企業、質量檢測機構、施工圖審查機構全部進行核查。
廣東省開展“三庫一平臺”建筑業企業信息和人員信息核查工作,通過清除一批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企業和證書掛靠的從業人員,確保基礎數據的真實準確。
2018年7月31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通知,自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對1566家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5704家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企業,開展企業和人員信息核查,包括近一個月的社保情況。
采用“誰審批誰負責”的分級核查原則,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核查的職責,對照“三庫一平臺”數據、企業提供的資料、涉及人員業績的工程技術資料等情況進行核實。
核查人員進入核查企業的企業信息庫、人才信息庫相應頁面,同時對照注冊人員和工商登記等政務數據、企業提供的書面核查材料對入庫信息進行逐項核查。
核查過程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資質標準,不得隨意降低包括三級總包資質人員指標考核在內的國家資質管理要求,任何降低國家資質標準的做法均是違法違規行為。
通過核查的信息會自動同步生成真實可靠的行政許可“企業專屬網頁”和“個人專屬網頁”,數據一次審核,多次使用,減少企業多次填報的麻煩,從而進一步推進“智慧審批”、“告知承諾制審批”等一系列的行政審批改革,達到既精簡申報材料和優化辦理流程,又促進社會誠信管理的目的。
對經核查已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期為3個月,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
今后,對資質申報和資質核查過程中涉及到業績弄虛作假的企業的處罰將越來越嚴厲。文件規定,若發現入庫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其失信行為會被記入“三庫一平臺”,向社會公布。對不按時接受材料核查的失信企業,將列入全省不守信“黑名單”予以通報,在升級或增項申報時對其材料進行嚴格核查。
來源:廣東省住建廳網站、建筑內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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