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2008〕63號)
各省轄市建委(建設局),各擴權縣(市)建委(建設局),各相關單位,省直有關部門: 為規范工程建設與建筑業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加快建立我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制,促進工程建設與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部《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建市〔2007〕9號),結合我省工程建設和建筑市場實際,制定了《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記錄和公示管理辦法》,現予以公布,望遵照執行。
200841111123137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