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建造師證書,又考取了監理工程師證書,有部分朋友會選擇將兩個證書分別注冊在不同公司。為了躲避監管,有些會選擇跨省注冊,這種情形在現實中并不鮮見。
近日,住建部公布2018年第五批申請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審查意見。其中,有228人不符合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228人中有54人存在一人多證多家單位注冊情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示意見中特別強調“對于多個證書注冊在不同單位的人員,如未在公示期內提出書面說明,我們將依法予以處理”。
第5批加上今年公示的前4批,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查出的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人員總數量為199人。
第5批: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的54人
第4批: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的32人
第3批: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的36人
第2批: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的33人
第1批: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的44人
特別提醒:隨著地方“一體化”平臺與住建部“四庫一平臺”數據打通,注冊人員信息不斷完善,一人多證多企注冊的情況會很容易被查出來。
二級建造師居多
經統計,被查出的“一人在兩個單位注冊”人員共有199人,其中
注冊二級建造師133人,二級臨時建造師4人
注冊一級建造師54人
注冊造價師10人
具體名單如下:
以上人員如果不能給出適當的說明,不僅監理工程師無法注冊,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自己的信用檔案也會被記上一筆。
“掛證”是如何被發現的?
隨著住建部“四庫一平臺”和地方上“一體化平臺”數據逐漸打通,使得住建主管部門查處“掛證”變得更簡單、高效。一般來說,對于“掛證”的查處思路有如下兩種情況:
掛證1:一人多證,多單位登記注冊
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在“平臺”中,通過數據比對,若發現一個身份證號碼登記注冊在兩個不同的單位,則判定為“掛證”。
掛證2、一人多證或一證,在同一單位登記,但與真實工作單位不一致
這種情況的查處相對要復雜一些,需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與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實現數據對接,以社保交納單位確定相關人員真實工作單位,若存在證書登記注冊單位與交納社保的單位不一致,則判定為“掛證”。
社保聯網的影響
1、人證分離的掛證將消失:只要是社會保險和證書注冊單位不一致,會很快被查出來,人證分離的掛證將消失。
例如:張三在A省A高校工作,社會保險交納在A省A高校,因社保省級基本聯網而全國暫無聯網,張三的一級建造師證注冊在B省B建設公司,B公司再給張三交納一份社保,這樣張三的證書就掛在了B建設公司。
全國社保一旦聯網,則張三的社保只能A高校,或者在全國聯網之前張三從A高校辭職。
2、人證合一的掛證或將繼續存在:這種掛證隱蔽性大,被查處的難度相對較大。
例如:李四是B建設公司的文員,通過努力取得了一級建造師證書,并注冊在B建設公司,單位使用其證書參與項目投標和項目施工過程檢查,但李四并沒有真正管理項目。
再例如:自由職業者王五,擁有一級建造師證書,因為自己不交納社保,將社保與證書都掛在C建設公司。
社保聯網不能直接解決這種掛證,這類掛證能否被終結,主要還是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部檢查手段與力度。
3、一證同時多項目掛將被終結:這也是目前較常見的情況,在人證合一的情況下,某建設單位證書有限,一本證書多個項目投標。這類掛證與社保全國聯網無直接關聯,而伴隨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四庫一平臺”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庫的完善,一證同時掛多項目的情況將被杜絕。
在信息化手段嚴管之下,查處“掛證”將越來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