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省住建廳
不僅要查“掛證”的人,接受“掛證”的企業也要受罰。特別是強迫建造師“掛證”的(不配合辦理轉注或注銷)企業,更要被當做典型公開通報。
近來,上到住建部,下到地方住建部門,都在加緊查“掛證”,對掛證人員(特別是公職人員)的通報也是層出不窮。
查“掛證”自然是人心所向,那么接受“掛證”的企業該不該查?
近日,福建省住建廳再次通報5家違規辦理建造師執業注冊的企業。其中,3家建企是因接受掛證被通報,2家建企因強迫掛證被通報。
福建德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安溪縣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創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3家公司,隱瞞持證人不在該公司工作的事實,為其申報建造師注冊并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
福建聚源建設工程發展有限公司
與二級建造師潘某解除勞動關系后,不配合辦理二級建造師注銷注冊。
福建省華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隱瞞林某離職的事實,在未經本人同意情況下,分別于2016年度、2017年度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辦理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騙取注冊證書。
對以上企業,福建省住建廳明確予以全省通報,并信用扣分。接下來對此類企業的查處力度會更大,明確提出加強注冊人員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文件原文:
關于對福建德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辦理個人執業注冊違規行為的通報
閩建許〔2018〕93號
各有關單位:
經查,福建德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隱瞞王曉義不在該公司工作的事實,為王曉義申報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并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存在以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注冊證書的行為。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關規定,我廳于2018年7月19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閩建告字[2018]158號),該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經研究,決定對該企業的違規行為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通常行為評價標準(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業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強注冊人員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7日
關于對福建聚源建設工程發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辦理個人執業注冊違規行為的通報
閩建許〔2018〕91號
各有關單位:
經查,福建聚源建設工程發展有限公司在與二級建造師潘永鋼解除勞動關系后,不配合該同志向注冊機關辦理二級建造師注銷注冊。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關規定,我廳于2018年6月15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閩建告字〔2018〕134號),該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經查,福建省華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隱瞞林杰銘離職的事實,在未經本人同意情況下,分別于2016年度、2017年度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辦理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騙取注冊證書。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關規定,我廳于2018年6月21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閩建告字〔2018〕145號),該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經研究,決定對上述2家企業的違規行為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通常行為評價標準(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業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強注冊人員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1日
關于對福建省安溪縣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辦理個人執業注冊違規行為的通報
閩建許〔2018〕90號
各有關單位:
經查,福建省安溪縣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隱瞞黃南吉不在該企業工作的事實,為黃南吉申報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并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存在以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注冊證書的行為。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廳于2018年7月5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閩建告字〔2018〕154號),該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經研究,對上述企業的違規行為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通常行為評價標準(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業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強注冊人員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1日
關于對福建創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辦理個人執業注冊違規行為的通報
閩建許〔2018〕89號
各有關單位:
經查,福建創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隱瞞陳志祥不在該企業工作的事實,為陳志祥申報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并提交虛假勞動關系證明,存在以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注冊證書的行為。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廳于2018年7月5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閩建告字〔2018〕153號),該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經研究,對上述企業的違規行為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各企業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強注冊人員管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