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近日,住建部發布《取消建筑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的通知》,意味著建筑業的資質改革又往前邁進了一步。
眾所周知,工程建設專業性很強,且與社會公共利益及社會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所以,從事工程建設的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設立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是必要的。然而,一直以來企業資質等級卻成了業務能力的代名詞和投標資格認定的唯一評判標準,這種扭曲的評價體系,使企業資質成為可以交易的“商品”,所以,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近年來,住建部一直在推進資質改革,對建筑業資質做過哪些調整?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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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住建部將專業承包資質由60個壓縮至36個。
2015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4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
2015年10月,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同年,又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中關于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016年10月,住建部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除各類別最低等級外)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2017年4月,正式取消園林綠化資質。
2017年6月,住建部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刪去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上繳營業稅、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設計人員、工法數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9月,取消工程咨詢、物業管理一級、地質勘查等資質。
2017年11月,住建部印發《關于培育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審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
2018年3月,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
從上面一連串的改革可以看出,弱化企業資質,甚至取消資質認定,是市場化取向,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人心所向,切實為企業減輕了負擔,是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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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下
實行企業資質管理制度
會出現哪些問題?
1.以企業資質等級來作為評判標準已不準確
建筑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實際情況并未達到預期效果。因為真正決定工程安全質量以及完成工程項目業務能力、水平的是由具體從事該工程項目的個人能力和水平決定的。然而,由于資質掛靠、人員證書掛靠及流動、轉包分包等原因,一個企業在申報資質時可能技術人員數量等都足夠(人員大部分都是掛靠的),但實際施工時卻是完全另一回事。所以,企業資質和工程安全質量已經脫鉤了,完全是“兩張皮”。
2.引發建筑市場混亂
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企業資質等級成為業務能力、水平的代名詞和投標資格認定的重要評判標準,因此,企業資質很容易成為“商品”,資質掛靠現象普遍存在。對于那些以出借資質生存的企業來說,由于他們實際上很少從事建筑施工,所以施工能力不斷弱化,導致其資質等級與自身能力不相匹配;而有些企業長期從事建筑施工,既有業績也有技術,然而因為資質不夠,企業只能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進行業務活動,限制其承接需要高資質要求的工程,企業要么去掛靠,要么是放棄,企業無端蒙受損失。不得不說這正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采用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弊端。
3.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導致企業無差異化
我國的資質標準除了將行業按專業、規模劃分等級外,還對各專業、各等級應具備的專業人員類別與數量、擁有的工程機械設備的類型與數量、過往工程業績、技術實力等級等都有明確規定,這就導致了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高度相似,企業之間沒有了差異化,同質化競爭嚴重,行業集中度低,自然而然形成低、小、散的行業局面。
取消資質后
以什么方式來代替呢?
未來,如果資質真的取消了,應該以什么方式代替資質評審呢?有3方面預估:
1.企業業績
雖然在企業資質管理制度里,由于存在大量資質出借和資質掛靠,工程業績歸屬也是借位不真實的,以此作為資質認定標準并不靠譜。但是取消資質后,對于企業來說,業績還是其能力的體現。只不過工程業績就足以證明企業的施工能力,而沒有必要以一紙資質來證明罷了。當然了,資質取消后,企業應該更重視業績積累和品牌建設。未來,可以借鑒國外的承包商許可制度。例如,美國多數州對建筑公司不實行分級資質管理,一般是依靠保險公司對不同檔次的建筑公司所提供保險金額不同,進行市場調節。為便于承擔實際的履約責任,在美國工程保證擔保的保函一般由專業化擔保公司出具,并非由銀行出具,而保險公司對建筑公司的保額是根據該公司在當地的工程經歷確定的。
由于美國按慣例要求承包商提供百分之百的履約保函,所以如果當地保險公司只能給甲公司1000萬美元的工程履約保函,甲公司就無法參加1000萬美元以上規模的工程投標。
2.信用指標
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企業資質都實現了電子申報和智能化審批,還建立了失信懲戒制度和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
可以預測,未來國家也會針對信用良好且能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做試點,也許還會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
3.注重對人的監管
企業是由原子狀的人組成的,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系是松散的甚至是臨時的,企業對員工的約束控制監管往往是無力的,也無力承擔個人的過失責任。政府及相關部門會把對企業的監管轉變到對人的監管,責任追究落實到人。歐美發達國家幾乎都不采用單位資質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對執業個人直接進行監管。
其實對于加強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國家早就已經開始了。例如2015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在《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個人執業資格制度》中就表示,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探討個人執業資格制度有待完善的幾個方面。主要觀點包括:
◆企業資質管理是特定歷史產物,將逐漸淡出;
◆加強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執業資格注冊將統一管理,省級管理可能要退出;
◆執業資格相關法律陸續出臺,如《注冊建筑師條例》;
◆逐步建立以執業人員為主體的工程責任保險;
◆加快執業人員誠信庫建設;
◆加快建立注冊人員相關協會組織。
對比美國辦理建筑工程許可證時對于個人方面的要求,具體可歸結為兩類:針對個人,必須擁有學歷與工作經驗的相關證明,并完成考試;其次,必須出具企業的一般責任保險與員工賠償保險。
弱化或取消企業資質肯定能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建筑企業也將面臨重新洗牌。低資質或無資質,但是施工能力、技術力量強的企業將迎來巨大的發展機遇。只要好好把握,就一定能搶占更多的市場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