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通知,啟動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根據計劃,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下月起調整。
公積金繳存比例若較上一年低 應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
通知指出,鄭州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通知要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當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
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720元 月繳存額下限為172元
據悉,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70486元,通知要求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意見,確定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7625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230元。按照鄭州市2017年度最低工資標準,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72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72元。
同時,通知明確,2018年度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根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城鎮私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43085元,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077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154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15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430元。
各繳存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經審核確定后 在該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通知指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7月1日至31日。年度基數調整須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核定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營業執照、上年度職工工資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計算,工資總額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此外,記者留意到,通知明確,各繳存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確定后,在該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如需變更須在次年年度調整時辦理。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恢復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部分。
免責聲明
本文來自騰訊新聞客戶端自媒體,不代表本網站的觀點和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