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經審核,劉剛剛等30人符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條件(附件1),辛立娟等3人不符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初始注冊條件(附件6);張瑞等39人符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2),尚文合1人不符合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7);吳學紅等61人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3);梅業偉等59人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4),齊云等2人不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8);蔣志明等19人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附件5),現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2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名單上的人員情況持有異議,均可在公示期間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進行舉報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樓二層,郵編:100037,聯系電話:010-68318924)。舉報及反映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或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聯系地址、郵編和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