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
之勘察設計行業處罰聽證類型分析
10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第204號政府令《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下稱《聽證辦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行政處罰聽證是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制度。長期以來,由于國家和我省對行政處罰聽證的規定相對較為原則,沒有對聽證程序各個環節的內容進行全面、具體的規定,使得當事人和執法部門在實踐中缺少統一的規范指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行政處罰聽證的有效實施。
本著服務會員服務政府的原則,協會梳理了勘察設計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對照聽證辦法第四條內容,對其中罰則進行了分析匯總,把可要求進行聽證的情況進行了整理,供大家參考。
一、聽證的主要類型及聽證程序
明確了可以申請行政處罰聽證的六種情形:
? 對公民處以500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50000元以上罰款;
?對公民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價值達500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價值達50000元以上;
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等。
聽證程序及時間要求注意事項:
當行政處罰滿足聽證條件時,當事人申請聽證,行政機關必須受理且舉行聽證,但聽證受理機關可以決定是否舉辦公開聽證;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行政處罰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否則視為放棄;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延期舉行聽證,由聽證主持人決定是否準許。
《聽證辦法》明確,行政執法機關不得因當事人要求聽證而給予更重的處罰。
勘察設計行業主要法律法規的處罰條文
注意事項
關于勘察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一級或不分級的注冊師涉及責令停業整頓(包括屬于停業整頓性質的、責令在規定的時限內不得承接新的業務)、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吊銷執業資格證書、責令停止執業業務的行政處罰,不能依據《河南省行政處罰聽證辦法》進行聽證,因為其行政處罰主體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其聽證適用《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
第1-4項條款有明確的指款和范圍,第5項較重的處罰形式一般是指行政拘留,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基本沒有類似處罰。在查閱建設法規時,第6項規定的情形基本沒有。因此,本文主要對1-4項內容進行說明。
記不良信用記錄行為等有關信用方面的懲戒,由于達不到列入信用主體“黑名單”的行為,無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限制從業等,達不到要求聽證的條件。
由于建設行業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協會只是對主要條文進行梳理,并不全面,僅供參考。
案 例 分 析
對近幾年省市兩級勘察設計行政主管部門公開的處罰通報進行匯報分析,結合《聽證辦法》情況,給出建議。
處罰描述:豫建設標〔2017〕33號文件“下達執法建議書,責令項目所屬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涉事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分? ? ?析:省住建廳只是建議處罰,沒有委托處罰,如果需要處罰,處罰主體是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如需聽證,需要向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處罰描述:豫建設標〔2017〕33號文件“記錄不良行為1次,通報批評”。
分? ? ?析:“記錄不良行為”不滿足聽證條件,不能申請聽證。在信用懲戒方面,只有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黑名單的行為,才達到聽證條件。
處罰描述:豫建設計〔2020〕272號)文件“存在專業缺項的審查機構因無相關專業執業人員,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審查業務,原已開展的審查業務應聘請有施工圖審查資格的執業人員進行審查。”
分? ? ? 析:“整改期間不得承接新審查業務”屬于限制從業,當事人可依法要求聽證。
處罰描述:信建設計〔2021〕5號文件有關處罰“進行約談,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期限6個月。”
分? ? ? 析:約談、記不良行為記錄等不滿足聽證條件,不能申請聽證。在信用懲戒方面,只有列入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黑名單的行為,才達到聽證條件。
意見和建議
全省各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質量安全責任制,保證圖紙質量,避免產生處罰。
受到行政處罰時,要積極查找處罰原因,查清根源,舉一反三。遇到不公平的行政處罰時,要果斷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決定采取聽證時,要積極準備聽證材料,列好佐證。如準備施工圖圖紙作為證據時,圖紙要有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簽章或專家論證會的論證意見。需要備案的材料,要從備案單位獲取。
較為復雜的聽證案件,應由公司法律人士或委托律師進行。
行政主管部門要從嚴使用處罰權,做到行政處罰有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