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若干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積極探索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層面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徑;積極支持各地省屬國有企業集團公司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對于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評估交易的國有資產,建立免責容錯機制,鼓勵國有企業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
試點企業將獲得更多的財稅支持。《意見》指出,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股權收購、合并、分立、債務重組、債轉股等重組行為,可按稅法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可按規定享受5年內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
加快研究制訂改革國企工資決定機制。對于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要比照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相關政策,實行工資總額備案制。鼓勵集團公司對下屬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采取差異化工資總額管理方式,充分激發企業內生活力。
(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