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
轉制單位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央宣傳部聯合發布: 根據通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可以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對其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可繼續免征五年房產稅。 (三)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四)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相關信息 據統計,全國現在有111萬個事業單位,編制內總人數就有3000多萬人,另外有900萬離退休人員,事業單位大賬是4000萬人。每次改革要算多少人呢?除了事業單位還有公務員,公務員大口徑是800萬,這兩個加起來就是5000萬人,每年討論到工資改革的時候,財政部一定要算5000萬人的大賬。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余萬人。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根據事業單位的分類和改革的總體目標,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今后,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經營開發類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苗圃和經營性林場等農業養殖(種植)機構,技術開發類科研,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商業性地質勘查,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制作銷售,演出中介,新聞媒體的印刷廣告發行傳輸等經營部分,電影制片廠及其他各類公司(廠)等。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化,目前已進入改革倒計時階段,還有不到一年的時間,各省市是否能全部完成改制?關于編制、薪資、待遇、前途等方面,更是直接牽動大家的心。其實,現在的改革已經是進行了很多的試點行動,并且對于事轉企的模式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