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42號
??《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部署,我委組織開展了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經過清理,決定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等6件規章、《關于補充、修訂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型劃分標準的通知》等9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附件:1.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
?????2.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