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方案出爐!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一個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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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1-05-18 瀏覽量:1485
近日,水利部印發《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作出部署。《方案》指出,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要以水利工程參建各方履行質量管理責任為主線,聚焦當前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問題排查和整改落實,進一步增強質量意識、落實質量責任,建立水利建設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方案》明確,針對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主要參建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重點排查整治。針對項目法人,重點排查整治項目法人履職能力不足,未組織施工圖審查,設計變更程序不規范,質量驗收評定規定規范執行不嚴格等問題;針對勘察、設計單位,重點排查整治初步設計審查意見不落實,未參與重要隱蔽(關鍵部位)單元工程驗收等問題;針對施工單位,重點排查整治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長期不在工地現場,質量驗收評定規定規范執行不嚴格,工程資料不及時、不真實等問題;針對監理單位,重點排查整治總監理工程師長期不在工地現場,未按規定審核專項施工方案,未按照規范開展平行檢驗等問題。除以上重點排查整治單位和問題外,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增加排查整治單位和排查整治問題類別。《方案》指出,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將分三個階段分步推進。一是動員部署(2021年5月–6月)。水利部印發實施方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工作;二是組織實施(2021年7月–10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在建項目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問題清單建立問題整改銷號臺賬。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做到問題發現一個、入賬一個、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實現閉環管理;三是總結提升(2021年11月–12月)。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質量提升專項行動進行系統總結,分析問題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問題發生的工作對策,制定完善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報送總結報告。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推動水利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推動水利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我部決定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提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以水利工程參建各方履行質量管理責任為主線,聚焦當前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中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問題排查和整改落實,進一步增強質量意識、落實質量責任,建立水利建設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提升質量管理水平。針對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主要參建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重點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項目法人履職能力不足,未組織施工圖審查,設計變更程序不規范,質量驗收評定規定規范執行不嚴格等問題。重點排查整治初步設計審查意見不落實,未參與重要隱蔽(關鍵部位)單元工程驗收等問題。重點排查整治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長期不在工地現場,質量驗收評定規定規范執行不嚴格,工程資料不及時、不真實等問題。重點排查整治總監理工程師長期不在工地現場,未按規定審核專項施工方案,未按照規范開展平行檢驗等問題。除以上重點排查整治單位和問題外,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增加排查整治單位和排查整治問題類別。水利部負責專項行動的統一組織,對部屬重點工程進行排查整治。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負責對本地區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實行全面排查整治。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開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項目不少于在建項目的50%。水利部印發實施方案,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全面做好動員部署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在建項目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問題清單(見附件1)建立問題整改銷號臺賬。要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做到問題發現一個、入賬一個、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實現閉環管理。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質量提升專項行動進行系統總結,分析問題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問題發生的工作對策,制定完善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報送總結報告(見附件2)。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做好工作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專項行動結束后,水利部將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并將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2021–2022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評分體系。
要強化問題整改落實,并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健全完善質量管理體制機制制度和激勵約束措施。聯系電話:010-63202688 ?010-6320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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