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關于印發<工程保證保函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豫建行規〔2019〕2號)。
工程保證保函基本要求(試行) 1.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證金額為不超過主合同工程造價的2%。具體可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關于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差異化管理要求執行。 保證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60天內。保證有效期滿尚未完成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的,保函自動延期至投保人完成支付后7天內止。 2. 投標保證:保證金額為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保證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投標有效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內。 3. 承包商履約保證:保證金額為主合同工程造價的10%。保證有效期截止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采用通用技術標準、實行經評審最低價中標的國有資金項目,保證金額應不低于承包合同價款的30%。 4. 業主工程款支付履約保證:保證金額為主合同工程造價的10%。保證有效期截止時間為業主根據承包合同的約定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款項(工程質量保修金除外)支付之日起30天至180天。 5. 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保證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保證有效期按有關規定要求執行,最長不超過2年,由業主、承包商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
2. 其它保證品種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方式。
●?工程保證不設置免賠率或免賠額。
●?保證人除因被保證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及產生的相關費用可以不負責賠償外,其他均應承擔相應的代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