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在第十二屆中國(南寧)國際園林博覽會開幕式當天,舉辦了“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系列標準發布”活動。
住房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以建設生態城市、引導綠色發展為目標,從解決城市發展中面臨的環境質量不高、承載壓力加大、安全水平不足、公共服務短缺等實際問題入手,切實加大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系列標準的工作力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積極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快完善 “促進城市綠色發展”、“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建設和諧宜居城市”3個方面共10項標準,包括《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的主要內容和相關情況。
我國已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標準質量水平也有較大提高,部分標準具備了國際先進乃至國際領先水平。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已發布356項工程建設國家標準,765項城鄉規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行業的工程建設行業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發布工程建設地方標準4468項。
相關負責人透露,為適應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新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進一步加快國際化的新型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建設,提高標準化工作的國際化程度,不斷提升標準的水平,以高標準支撐和引導我國城市建設、工程建設高質量發展。
標準發布
住房城鄉建設部積極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快完善 “促進城市綠色發展”、“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建設和諧宜居城市”3個方面共10項標準,相關內容如下:
促進城市綠色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建設生態文明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千年大計。我部把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規律的理念融入到推動城市綠色發展相關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中,努力創造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把城市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共同體。今天介紹《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和裝配式建筑系列標準,共5項標準。
《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
為解決人民群眾感受最直觀、最關心的城市內澇、水體黑臭等問題,我部正在組織制定《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擬于2019年上半年正式發布。
海綿城市是將綠色發展要求和生態文明理念落實到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的方式,《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將指導海綿城市建設整體成效的評價工作,推動“灰綠結合”、“藍綠融合”等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理念的落地實施。
該標準確立的評價原則是“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徹底轉變傳統“末端治理”、以“排”為主的治水思路,突出城市的整體性,綜合考慮城市各系統的有機關聯,促進規劃、給排水、園林、道路、水利各個領域、各個行業的協調配合,以評促建,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系統性。
在評價對象上,對建筑小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態格局管控等城市建設的各個方面都進行評價,保障整體建設成效。
在評價方法上,采取過程資料查閱、實測與模型評估、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從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各個階段的基礎資料入手進行評價,不過多增加評價成本和地方工作負擔。
在技術方法上,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相結合,強調管網系統補短板、供水和污水系統提質增效,同時發揮綠色設施在削峰、滯峰、錯峰、污染控制和水質凈化等方面的耦合作用,實現流域層面“廠—網—水體”一體的系統治理。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是我國首部綠色建筑方面的國家標準,從2006年發布至今(2014年進行過修訂),規范和引導我國綠色建筑實現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個別城市到全國范圍,從單體到城區、到城市的規模化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全社會對綠色建筑的理念、認識和需求逐步提高,《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遇到了新的問題和挑戰。最核心的問題是:該標準是以工程為主線來評估建筑的綠色程度,未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綠色建筑在健康、舒適、提高品質等方面的優勢。為此,我部正在組織開展該標準的修訂,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擬于2019年初正式發布。
在該標準修訂工作中,我們確立了“以人為本、強調性能、提高質量” 的綠色建筑發展新模式。在指標體系上,從“四節一環保”擴充為“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5個方面;在“以人為本”上,提高和新增了全裝修、室內空氣質量、水質、健身設施、垃圾、全齡友好等要求。為保證綠色建筑的性能和質量,明確了建筑工業化、海綿城市、健康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同時,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還將與國際主要綠色建筑評價技術標準接軌,完善分級模式,由3個評價等級變為4個評價等級,增加1個“基本級”。滿足標準所有“控制項”的要求即為“基本級”,以利于兼顧我國地域發展的不平衡性,推廣普及綠色建筑。
裝配式建筑系列標準
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舉措。我部在2016年發布了《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1-2016、《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2-2016、《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3-2016這3項裝配式建筑國家標準,有力地促進了各地裝配式建筑的發展。
這3項裝配式建筑國家標準,明確以建筑為主體,以建筑設計為龍頭,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各專業的裝配式建筑新理念;規定了模數化、標準化、通用化的設計要求,強調了全產業鏈的協同設計;體現新型建造方式,突出了建筑結構、設備管線、維護系統、全裝修4大系統的集成。同時,還為各地的技術創新留有余地。
在3項標準編制過程中,我們組織了全國裝配式建筑行業知名企業和研究單位,以及當時已制定裝配式建筑地方標準的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200多位專家參與。因此,3項標準很接地氣,標準實施效果顯著。
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方針和“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的防災救災工作要求,我部瞄準城市點、線、面各類空間形態,積極構建工程抗災、安全布局、防災設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防災標準體系。今天介紹《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3項標準。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
《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標準》GB/T51327-2018首次提出了對城市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進行統籌安排,建立健全具備多道防線的城市防災體系的要求。
該標準以城市規劃階段防災布局優化控制和防災資源綜合部署為核心,通過災害綜合防御目標和城市設定防御標準、高風險要素規劃管控強制性內容等,確保城市的安全底線。
通過城市防災布局的用地控制要求、防災分區規劃控制要素和控制措施、防災設施的控制指標和保障措施等,保障城市防災格局和防災體系持續提升。
該標準與我部2015年發布的國家標準《城市消防規劃規范》、《城市居住區人民防空工程規劃規范》等標準一起,形成我國防災規劃標準體系,使城市具備有效應對不同水準災害的彈性能力,確保安全與發展的可持續性,有效支撐應急響應和災后快速有效恢復。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GB50318-2017是對2000年版《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的修訂。新版規范明確了城市污水工程與雨水工程是兩個各自獨立的系統,解決的問題各有不同。其中,污水系統側重于污水的收集、處理與再生利用;雨水系統側重于降雨的滲、滯、蓄、凈、用、排。
同時,新版規范將城市雨水問題的解決前移到城市選址和用地布局階段,要求: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應充分考慮城市降雨的蓄排平衡關系,統籌規劃滯蓄空間與行泄通道;防澇系統應以河、湖、溝、渠、洼地、集雨型綠地和生態用地等地表空間為基礎,結合城市規劃用地布局和生態安全格局進行系統構建,控規和專項規劃階段應落實具有防澇功能的用地。
新版規范更加注重了雨水管網的系統性要求,比如在設計重現期選擇因素中增加了匯水面積這個關鍵因素,要求主干系統的設計重現期應按總匯水面積進行復核,更加強調了雨水管渠的系統性作用。
新版規范的污水工程部分更加注重了污水的深度處理和可再生利用,對污水處理廠的用地給予了更高的保障,并且在具體占地指標上強調了土地的節約利用,增加了污水處理廠的防護距離要求。
《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
《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GB51222-2017的發布,對完善我國排水防澇技術標準體系具有里程碑的意義。該規范體現了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用系統和統籌的思路解決城市排水防澇問題。
該規范提出從“源頭減排、排水管渠、排澇除險”三方面構建內澇防治系統。“源頭減排”方面對具有滲、滯、蓄、凈等功能的設施提出了設計要求;“排水管渠”方面首次在國內提出內澇防治重現期下排水管渠設計設計方法和要求;“排澇除險”方面,利用水體、綠地等綠色設施和調蓄池等灰色設施,與行泄通道相結合,為超過雨水管渠設計標準的雨水徑流提供消納空間和合理出路,以提高城市的防澇能力。
該規范借鑒了發達國家和地區在雨水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實踐成果,在技術和設計參數的選擇上既兼顧了中國具體的國情,又實現了與國際先進標準的接軌。
建設和諧宜居城市
住房城鄉建設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提升城市的宜居性,讓城市更加有質感、有空間、有溫度、有韌性,讓人民群眾生活更加便捷、更加舒適、更加幸福。今天介紹《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2項標準。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是自1994年《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發布以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方式、人口結構、政策導向等都在發生變化,這也深刻地影響著居住區的規劃設計工作。為了適應新變化,適應居住區未來發展的新形勢,2018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進行了根本性的修訂,有3個方面的重大改變。
一是提出了與社區管理相結合的生活圈概念,根據人的步行距離進行生活設施的配套,形成15分鐘、10分鐘和5分鐘三個層級的生活圈居住區;
二是允許低層和多層高密度居住形態,針對這類形態的居住街坊提出了單獨的用地與建筑控制指標;
三是通過居住街坊的尺度界定以及城市道路間距的規定,將小街區密路網住區從理念變為現實。
該標準通過居住區分級規模指標、用地與建筑指標、道路尺度、配套設施標準和宜居居住環境等主要技術內容,科學合理、經濟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營造宜人的居住生活環境,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務,創造綠色出行的生活條件,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GB/T51328-2018,按照“以人民為中心”和建設宜居城市的原則,突出交通系統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從指導建設為主轉向建設與管理并重,在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居民出行時間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在指標和規劃方法上加強了綠色交通優先發展的指引,對綜合交通體系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綜合交通與城市用地之間進行了協調。根據城市增量與存量不同發展階段,提出了不同發展地區的規劃內容、方法與指標要求。根據科技創新對城市交通發展的影響,對大數據、新型交通方式等的發展提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