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了《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以下工作。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鞏固“三去一降一補”成果,增強微觀主體活力,提升產業鏈水平,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今年要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
優化執法方式
優化環保、消防、稅務、市場監管等執法方式。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清理規范行政處罰事項,堅決治理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對監管者也要強監管、立規矩,決不允許搞選擇性執法、任性執法,決不允許刁難企業和群眾。(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應急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新建居住區應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
穩定汽車消費,繼續執行新能源汽車購置優惠政策,推動充電、加氫等設施建設。(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科學編制和實施建設規劃 科學編制和實施建設規劃,大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扎實推進鄉村振興
繼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因地制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廁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設美麗鄉村。(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 更好解決群眾住房問題,落實城市主體責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 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城鎮棚戶區改造,保障困難群體基本居住需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
推動健全城市設施建設
■ 繼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 城鎮老舊小區量大面廣,要大力進行改造提升,更新水電路氣等配套設施,支持加裝電梯和無障礙環境建設。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 ■ 健全便民市場、便利店、步行街、停車場等生活服務設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垃圾分類處置 加快治理黑臭水體,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推進重點流域和近岸海域綜合整治。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城市垃圾分類處置,促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強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關。(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城市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力度
加大城市污水管網和處理設施建設力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廣綠色建筑、綠色快遞包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設符合安全標準的幼兒園 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供給,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幼兒園,只要符合安全標準、收費合理、家長放心,政府都要支持。(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