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設標【2018】7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和廢止有關文件的決定》(建法〔2018〕98號)文件要求,自2018年9月30日起,廢止《關于加強民用建筑工程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號)、廢止《關于認真做好<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宣貫、實施及監督工作的通知》(建標函〔2005〕121號)兩個文件。自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我省決定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包含節能設計備案表)。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我省新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工程,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事項。我省在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中,不再要求在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的建筑圖、暖通圖上加蓋建筑節能設計專用章,取消對加蓋節能章的審核。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在施工圖審查備案階段增加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依據的備案要求。
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且涉及建筑節能內容的,應及時重新履行施工圖設計文件重大變更審查程序,重大變更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三、我省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相關要求執行。各設計單位、審查機構應按照現行有關節能標準進行設計和審查,不得降低有關建筑節能設計、審查標準。
四、省轄市、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用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建設廳《關于公布<河南省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表>表樣的通知》(豫建設標〔2006〕77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試行河南省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技術要點的通知》(豫建設標〔2016〕7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