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直在提“淡化企業資質”、簡化企業資質標準。資質,作為建筑業企業的“金字招牌”,任何一點修訂或變動都關乎企業的生死存亡,因此各項政策的出臺,需認真綜合各方意見,不可謂不慎重。
對于有部分企業呼吁取消全部資質,從目前看來,不太現實。如果直接取消,同時又沒有一個過渡的替代監管體系,那么整個建筑市場恐怕會亂象叢生,更得不償失。
先來看看,近年來住建部門對資質做了哪些重要調整:
2014年11月,住建部將專業承包資質由60個壓縮至36個。
2016年10月,住建部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處各類別最低等級外)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人的指標考核。
2017年6月,住建部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刪去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上繳營業稅、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設計人員、工法數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9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取消工程咨詢、物業管理一級、地質勘查等資質。
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印發《關于培育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審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
2017年12月,住建部正式發文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認定辦法》。
很明顯,2017年的建筑業資質改革都是“真刀真槍”的。
1.會繼續簡化嗎?
會!
2017年10月,住建部在答網友問時,明確:
我部將按照國務院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修訂工程設計資質標準,擬簡化資質標準條件和專業類別,減少企業資質標準對注冊人員的要求。
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在《2018年工作要點》中又正式提出:簡化企業資質管理。
(七)簡化企業資質管理。修訂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繼續簡化市場準入條件,減少專業類別,推動資質標準與注冊執業人員數量要求適度分離。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改革試點,進一步合并部分專業承包資質,減少資質等級。研究放開工程設計和建設工程服務領域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對外商投資工程設計和建設工程服務企業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很顯然,“專業類別”將是接下來的資質改革重點之一,特別是36項專業承包資質,估計會進一步合并、簡化。
2.會全部取消嗎?
這個問題,住建部們并沒有明確答復過。但從目前來看,近期可能性不大!
建筑業仍然是國民經濟支柱產業。根據國家統計局2017年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有88059家建筑企業,建筑業從業人數超過5536.萬人,全社會從業人員77640萬人。
而資質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直接影響到大部分企業的生存狀況。如果搞“一刀切”,可能直接開啟建筑市場的“紅海時代”,遺患無窮。
近日,國稅總局在答復《關于解決建筑裝飾業“營改增”后的困境的提案》中,回答“關于不再設預征率建議”時,講到:
建筑業“營改增”后,在稅后征管上采取了先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辦法。這項征管制度安排,兼顧了增值稅稅制特點和財務分配體制的現狀。目前看,如取消預繳,雖然能減少一些遵從成本,但可能導致的問題非常突出,主要包括:
一是為留住稅源,有的地方可能會強制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注冊或限制外地企業在本地承攬項目,不利于建筑業企業異地經營和公平競爭;
二是建筑企業注冊集中地區收入將明顯增加,而西部等偏遠省份建筑業稅收收入會大幅減少,不利于科學、合理平衡地區財力,對對方收入格局影響較大。
因此,對取消建筑業在勞務發生地預征稅款的建議,需要結合多方面因素統籌研究。
看似一個簡單的繳稅程序調整,就能影響到方方面面。而對于建筑企業,一直以來都有地方政府強行要求在當地設立分公司,多是出于同樣的考慮。
更何況,對建筑業資質標準中一個數字或指標的調整,都可能引發一次震動整個行業的小“地震”。因此,在新的以“信用”為核心的行業監管體系成型之前,資質改革恐怕還是逐漸推進的,“一刀切”全面取消的可能性非常低。
3.怎么改?接下來怎么改?方向如何?
1、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
2017年1月,國務院在《“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中提到,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早在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7年工作要點》就明確提出,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
(十)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
2、山東、江蘇、河南三省已發文,允許“信用好”的企業超資質承接工程
山東: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允許承接上一資質等級的工程。專業技術能力強、能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
江蘇:擴大承接業務范圍,對信譽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允許其在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
河南:信用等級為AAA(最高)級且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可在現有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3、試點“資質告知承諾審批”
2018年1月起,將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
企業提出資質申請,并以書面形式承諾符合審批條件,行政審批機關根據申請人承諾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6個月內,核查組對涉及的企業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是對被審批人承諾的關于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建筑部將依法撤銷其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雖然看不到“信用”兩個字,“承諾”背后其實就是企業的信用和自律。
4、取消園林綠化資質后,“信用”成為施工企業參與招投標的重要參考依據
2017年12月25日,住建部官網發布《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將參與園林綠色工程的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的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園林綠色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參考,同時也作為投標人資質審查和評價的重要參考。
無獨有偶,在取消工程咨詢資質后,國家發改委發文明確,建立行業自律性質的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制度,資信評價結果作為工程咨詢服務需求方擇優選擇工程咨詢單位的參考。
可以看到,政府一方面在弱化資質的作用,逐漸放開市場準入門檻,將事前監管轉移到事中事后;另一方面,不斷強化信用監管,完善跨部門的政務信息共享,為真正意義上的聯合懲戒做準備。
可以預見,沒有良好信用企業,以后可能根本承接不到工程項目!
5、業績和實力
目前來看,針對企業工程業績,主要有兩大變化:
提高“業績”考核指標
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為例:
修改前: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
修改后: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同時提出,“對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對于企業來講,申請資質升級的難度無疑是大大增加了。
嚴查“業績”造假
據住建部公布數據,截至今年5月25日,在住建部已公布的8個批次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專家審查意見中,共190項資質申請通過審查,1018項不通過,資質申請通過率僅有15.7%,其中包括“中字頭”在內的多家建筑業企業未通過審核。
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幾項“人員”指標后,除了對企業資產和技術負責人的要求,就僅剩“業績”了。資質申請不通過,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業業績不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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